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咸宁市水务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59725196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 工
电 话:13638650647
电 话:027-8877963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