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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来源:自动发布 | 作者: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0-10-27 | 83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ZX-202010SL-0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18]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期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淦河系长江中游南岸支流金水上游的主干,本工程计划治理淦河河堤总长4466m,其中淦河左岸(K13+349-K17+600)长4.251km;右岸(K17+600-K17+815)长0.215km

建设地点:咸安区境内

工程总投资:约5209.62万元。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工程进度及实施内容)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

C1标段:淦河(K13+349-K15+800)长2.451km河道疏挖清障,淦河左岸(K13+349-K15+800)长2.451km堤防加厚培厚工程等;

C2标段:淦河(K15+800-K17+815)长2.015km河道疏挖清障,淦河左岸(K15+800-K17+600)长1.800km,右岸(K17+600-K17+815)长0.215km,堤防加厚培厚工程等;

C3标段为施工监理,监理主要服务内容: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二期)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C1C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5)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