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完整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业绩要求: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1.7 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住建、水利、或公共资源交易)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没有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必须落实农民工用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