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阳新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1-2020GC-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阳新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已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以 黄发改审批【2019】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阳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2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示范区:(1)兴国镇示范区。包括七里岗村、南市村、宝塔村,(2)陶港镇示范区。包括官塘村、朱应村、上徐村、五马村、江荣村等14个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包括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和实施效果监测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湖北省阳新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1.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1.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中的一人承担;(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