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Hubei Lifangheshun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招标信息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咸安区清溪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自动发布 | 作者: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19-01-18 | 34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清溪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1901SL-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清溪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由咸宁市水务局以咸水务复【20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溪河小流域位于咸安区高桥镇东部。流域内水系以河流为主,主要为清溪河。总体地貌区划为江汉平原与幕阜山低山丘陵的过渡地带。小流域为低山丘陵地貌,海拔在80~500m之间,流域径流汇入清溪河,流入高桥河。流域内土壤主要有红壤及水稻土等。流域内的植被主要分为天然植被和次生植被。流域林草覆盖率为80.85%。本工程将项目区分为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和沟道及周边整治区三个功能区。

建设地点:涉及高桥镇3个行政村,分别为洪港村、刘桢村、白岩泉村,小流域土地总面积30.11km?。

工程投资:4476470.00元。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溪河小流域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67km2,其中种植经果林5.33hm2,水保林1.01hm?,绿化2.56hm?,封育管护面积1658.08hm?;经果林配套排水沟8761m,其中嵌草砖排水沟937m,田面生态排水沟7824m,砖砌沉沙池4座,过路涵管52m;经果林配套田间道路3335m,其中泥结石道路3035m,透水砖步道300m;溪沟整治400m,卵石步道200m;生态湿地3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6)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水土保持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进行认定)。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5、2016、2017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8)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落款时间自本招标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将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到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按要求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渠道,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程考勤。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获取咨询电话:0715-80683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2月21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1号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安区永安办事处长安大道112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话/传真:0715-8067599

招 标 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名都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8162754019

 

2019 118

 

备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