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1909SL-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6]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咸宁市龙潭河水系连通工程位于咸宁市城区,龙潭河发源于汀泗桥镇古田村飞仙洞,出口为浮山办事处,河长23km,流域面积91km2.龙潭河主要支流为古田港、泉坑港、洪口港、程溢桥港、大泉口港、松树桥港、桥头吕港。龙潭河出口段与淦河连接汇流,为淦河支流,淦河属长江中游一级支流金水上游主干,发源于通山县大磨山南麓,其干流由南向北流经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柏墩、马桥等乡镇,再经过咸宁城区和斧头湖,经江夏区金水闸,*后注入长江。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标情况如下:
C1标段:龙潭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由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河岸生态景观工程和管理建筑工程等项目组成,主要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和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项目工程实施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 附属工程、专项工程等)项目试运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工程 验收、质保期内的义务履行等相关工作。
C2标段:龙潭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C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引调水、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的能力。
3.1.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 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以上资料)
3.1.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财务要求:近 3
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3.1.6业绩要求: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方业绩作为认定)。业绩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
3.1.7 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没有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应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1.8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应满足
3.1.1~3.1.7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只允许由 2
家单位组成,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出席开标会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2 C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DB、EPC模式)监理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
3.2.5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2)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中标后发现或被投诉,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并纳入黑名单处罚。
(3)投标人必须落实农民工用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在工程招标开始到工程完成期间,不允许擅自变更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依法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并上报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9月16日至 2019
年9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各标段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301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传真:13972810108/0715-81289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传真:18162754019/027-87744596
2019年 9月16日
注:1.投标人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