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1909SL-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6]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咸宁市龙潭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咸宁市龙潭河水系连通工程位于咸宁市城区,龙潭河发源于汀泗桥镇古田村飞仙洞,出口为浮山办事处,河长23km,流域面积91km2.龙潭河主要支流为古田港、泉坑港、洪口港、程溢桥港、大泉口港、松树桥港、桥头吕港。龙潭河出口段与淦河连接汇流,为淦河支流,淦河属长江中游一级支流金水上游主干,发源于通山县大磨山南麓,其干流由南向北流经咸宁市咸安区南川、柏墩、马桥等乡镇,再经过咸宁城区和斧头湖,经江夏区金水闸,*后注入长江。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标情况如下:
C1标段:龙潭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由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河岸生态景观工程和管理建筑工程等项目组成,主要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和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项目工程实施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 附属工程、专项工程等)项目试运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工程 验收、质保期内的义务履行等相关工作。
C2标段:龙潭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C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引调水、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的能力。
3.1.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