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12月5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要求提供原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bggz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工程(咸安部分)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传真:15271306779
招 标 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名都
邮 政 编 码: 430070
联 系 人: 熊 工
电 话:13638650647
传 真: 027-88779633
账 户 名 称: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丁字桥支行
账 户 号:3202016109200256680
2017年11月8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