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土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NZX-201805SL-1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土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咸安发改农经字[2018]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咸安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解决5个贫困村1060个贫困户0.47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受益人口0.8386万巩固提升的饮水问题。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高桥镇、双溪桥镇等。
施工主要建设内容:管网延伸工程14处,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4处。
工程投资:约309万元。
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4月)社保证明,且缴费正常);
(6)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同类工程或类似项目业绩。